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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促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

  (十二)以产学研结合和校(院、所)企合作为纽带和载体,通过项目引进、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整体引进,提高珠海市产学研人才引进的整体规模和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产学研服务支撑体系
  (十三)为提高公共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整体创新成本,要继续完善和建设包括“珠海市产学研合作信息平台”、“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科技文献支撑平台”、“技术成果转移平台”等在内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并建立健全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使之在产学研结合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十四)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以珠海南方软件测试中心、珠海南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珠海网络检测中心、生物制剂公共实验室等为代表的科技产业服务平台,为我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
  (十五)要继续鼓励市级科技创新公共实验室的建立。同时结合珠海市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吸引国家重点实验室与我市企业共建珠海分实验室。政府对公共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予以财政补贴,凡经认定的市级公共实验室,每个补贴能力建设经费50万元。
  (十六)继续加强对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组建有产学研结合内容和特色的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同时要建立起研发项目的经费资助新机制,鼓励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各种科技项目研发形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市级工程中心的建设由市财政配套支持经费50万元。
  (十七)鼓励龙头企业建立研究开发院,并以研究开发院为平台,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和研发工作。
  (十八)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以政府公共科技资源为依托的重点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我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中的引领和服务作用。政府要加大对这类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扶持和投入力度,确保其办公业务场所及硬件手段的配备,增强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同时,还要采取措施,鼓励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引进外来中介服务机构,最终形成以依托政府公共资源的非营利科技服务机构为骨干,以民营科技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产学研科技服务体系。
  (十九)要继续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经市政府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可获得市财政100万元的能力建设补贴。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清华科技园、南方软件园、哈工大新经济资源开发港、广东珠海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民营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专业孵化器的扶持力度,使其孵化环境更趋完善,孵化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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