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居民医疗保障条件的继续改善,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同时,随着广州的建设发展,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外地来穗就医人数可能进一步上升。
3.疾病谱的改变,要求卫生服务模式和资源配置结构与之适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并已成为导致医疗费用增长的重要因素。三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居民慢性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慢性病患病率高,患病时间长,必将带来家庭病床、慢性病康复等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的增加。
4.新发传染病不断威胁人类,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发传染病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任务。近年在全球范围内已先后发现了30多种新发传染病,以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代表的新发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引起了各国政府的极大关注。广州经济、商贸、旅游等活动频繁,流动人口多,极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疫情的波及,应加快重大传染病防控卫生资源的配置,提高暴发疫情的应急能力。
5.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的日趋完善,对医疗卫生资源的质量和布局提出新的要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本市将继续高标准、快速度地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改造。而目前部分三级医院建筑陈旧,基本设施标准较低,病房和门急诊设施简陋、就诊环境拥挤,与国际大都市的整体形象不相匹配。番禺区、花都区人口增加,萝岗区、南沙区不断加快的建设进程,要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之适应。大型居住区的建设,各区 (县级市)人口变化加快,要求医疗机构布局作相应的调整,既要突出专科特色,还要注重基层医疗机构网点的合理设置。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强化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为主线,以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建立符合我市城市地位与功能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二)规划目标。
基本实现卫生资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数量日趋适宜、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广州中心城市的地位相协调。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基础上,努力构筑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把广州建成辐射华南地区,影响东南亚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至2010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8岁以上,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下,卫生服务和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卫生的投入,卫生事业发展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2.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卫生资源配置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3.坚持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挥财政导向的作用,引导卫生资源从医疗领域向预防保健领域流动,从大型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从城市向农村流动。重视和发挥传统中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4.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倡导多元办医,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限制,对区域内卫生资源实行统筹规划,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
5.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卫生资源的科学配置,提倡资源共享,形成整体的、综合的、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
三、卫生资源配置目标
(一)医疗资源配置目标。
1.机构与床位。
全市医院数和医院床位数原则上严格控制,着重进行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千人口床位数控制在5张左右。全市平均病床使用率提高到85%左右,平均住院天数减少1-2天。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开设适量特需医疗床位,按不超过医院核定床位数的10%设置。适量设置营利性医院,床位数逐步达到全市总床位数的10-15%。
各区域医院床位配置:
(1)越秀区医疗机构数严格控制,医院床位数不再增加。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病床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以内。
(2)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着重调整资源结构,提高资源质量和使用效率。根据常住人口变动情况,可适量增加医院床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