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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


  (三)运用自动化手段提高房屋权属登记办证速度。各级房管部门在办理日常房屋权属登记业务过程中,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办公自动化业务处理软件,实现房屋权属登记收件、审核发证、资料归档全程网上办公,最大限度地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级房管部门应设法将所有办证信息上传于单位网站,并在办证场所设立办证查询触摸屏,方便群众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了解办证情况,彻底杜绝部分参改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登记机关已办理完结房屋权属证的情况下无端扣压购房人产权证的情形。

  四、规范和搞活住房二级市场

  放宽房改房上市交易条件。为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切实维护和保障单位干部职工所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益,取消全市原房改售房单位对房改房上市交易的优先购买权。各级房管部门和任何单位不得对房改房上市交易设置限制性条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扣押职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改房,产权人均可持证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转让、房产抵押贷款等房地产相关手续。房改房上市交易时,交易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房改房产权取得时间以房改部门批准的售房之日确定,上市交易时,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减免房产营业税。

  规范全市住房二级市场管理。市县两级房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切实加强对二手房交易市场管理。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力度,力争在2008年年底前,市县房管部门建立统一的住房二级市场信息平台,加强市场动态分析,并定期发布住房交易信息,促进市场流通。凡涉及办理房产交易相关手续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配合与协调,尽快实现“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证时间,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各级房管、工商、公安、物价、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对全市房屋中介服务市场的整顿力度,全面规范我市房屋中介服务市场。2007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要开展房屋中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各级房管部门对辖区所有房屋中介服务机构,推行登记备案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调工商、公安等部门制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及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开办房屋中介服务机构行为。要全面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实现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动态管理,全面规范房屋中介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其房屋信息的桥梁与沟通功能,促进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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