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宁夏地震局的决定
(宁政发[2008]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宁夏地震局在中国地震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为宁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宁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年来,宁夏地震局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面向社会、面向科学、面向经济、面向市场,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和地震科技体系建设,使宁夏防震减灾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完成了震情跟踪、分析会商和信息传递等监测预报任务,维护了社会稳定;完成了宁夏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试运行工作,顺利通过了中国地震局的验收;认真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确定了我区地震重防区范围,提出了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规范管理的意见;筹备召开了全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任务;加强对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完善了“三网一员”体系;广泛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地震知识宣传活动,强化了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强化了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有效落实了“十一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为宁夏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