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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办理“积极开发客家人文历史生态资源建设旅游休闲基地”建议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市文广电局:打造一台客家文化特色鲜明的“天籁·客家”客家民俗歌舞节目(包含客家山歌、广东汉剧、提线木偶戏、采茶戏、烧火龙、船灯舞、竹马舞、杯花舞、花环龙、铙钹花等),并以市场化方式运作,面向游客演出。完成时间:2008年11月。

  2、市旅游局:负责对接旅行社,协助市场策划及宣传。完成时间:2008年底前。

  (四)打造两条黄金旅游线路。

  一是南口镇-梅州城区-西阳镇-雁洋镇(S223线);二是丰顺温泉--漂流--黄花村(乡村游)--铜鼓嶂--大埔三河坝。

  责任单位:梅县、梅江区、梅县沿途乡镇(西阳镇、丙村镇、雁洋镇)、丰顺县、大埔县、市林业局、市旅游局。(牵头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

  1、市旅游局:负责策划民俗风情文化游线路并与旅行社对接。

  2、梅县(南口镇):组织完善南口镇乡村游各项设施,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争取将南口镇列入国家旅游局“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试点单位,打造成中国最典型的客家民居古村落。

  3、西阳、丙村、雁洋镇:组织对沿S223线公路两旁(两边纵深150米范围)传统特色客家民居进行修缮。

  4、市林业局:负责牵头落实S223线梅城-雁洋沿线河岸绿化带建设(注意观赏效果,如河岸种绿竹,沿线山地、山脚种果树),将此项绿化工作列入年度绿化重点项目进行。

  5、西阳镇、雁洋镇:分别负责辖区内联芳楼、长教村、南福村几个特色民居、村落的保护开发,一是主动与文化部门沟通,争取将特色民居列入文物保护范畴;二是按照旅游景点进行配套维修和建设。

  6、梅江区负责城区旅游景点的完善配套。

  7、丰顺县、大埔县负责第二条黄金旅游线的整合完善配套工作。

  1-7项完成时间:2008年底前。

  (五)开辟文化名人故居景点。

  责任单位:市文广电局、梅县、西阳镇、梅南镇。(牵头单位:市文广电局)

  1、市文广电局:组织一次文化名人资源(故居或历史事件发生地)普查和评选活动,向社会征集文化名人故居和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开发策划建议,从中选取开发题材。完成时间:2008年10月。

  2、梅县、西阳镇、梅南镇:负责重点做好林风眠、李金发故居修缮保护,按照旅游景区(点)建设要求,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建成人文旅游景点。完成时间: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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