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缩小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距。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120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深化城镇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民营医院发展,促进医疗服务多样化,逐步形成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公益性医疗机构与盈利性医疗机构合理分布,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适度竞争的医疗服务市场。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提高农村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居民健康教育,创新发展思路,加强城乡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城区公共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及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五)繁荣文化事业。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市、县(市、区)、乡镇、部分村庄有线电视光纤联网步伐,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打破条块分割和市场封锁,规范市场运作,促进文化市场融合;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文化市场统一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加强文物保护,发挥客家文化资源优势,打造客家特色文化精品,发展客家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独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客家文化品牌。扶持和引导社区文化发展,逐步形成组织机构网络化、服务对象社会化、文化设施现代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基层文化发展格局。积极创建生态文明村,提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1、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提高619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稳步推进韩江流域上游水源涵养林工程的建设步伐,按照广东省林分改造计划,争取用五年的时间完成林分改造220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150万亩,商品林林分改造70万亩。认真落实省、市人大议案,全面完成营造110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以环城林带、城区绿地建设为重点的城乡绿化,形成功能稳定、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多色彩、多效益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
2、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基础设施。积极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整合升级申报工作,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把梅州建设成生态建设的示范基地。
3、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旁第一重山的造林绿化,使绿色通道总里程达到1727公里,第一重山绿化总面积达到130万亩。
4、继续实施森林围城绿化工程。采取“造、补、改、封”等综合措施,实施梅州城区周围10万亩群山森林围城绿化工程,规划总山地面积10.57万亩,第一重山绿色长廊总长50公里,实施“六区一带三景观两朵梅”的6132工程计划。加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合理利用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按照优先保护饮用水源的原则,统筹兼顾上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重新修订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活动和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限期拆除已设置的排污口;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和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重点保护合水水库、梅西水库、长潭水库、青溪水库、三河坝水库、桂田水库、岩前水库、黄田水库、富石水库、多宝水库、温公水库、石壁水库、和山岩水库、八乡水库、福岭水库、石子岭水库、清凉山水库、轩中水库、古屋水库、益塘水库、黄竹坪水库、龙潭水库、双溪水库、沐东水库、虎局水库等饮用水库。
2、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
重点建设一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和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规划和计划,加强对城镇受污染河道、河涌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着重抓好梅江梅州市区河段、周溪河、黄塘河、程江河、柚树河、石窟河、梅潭河、宁江、五华河、琴江、丰顺北河等的综合整治工程。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加强河道、河涌的净化和美化,减轻城市河段污染现象,逐步提高污染严重河道、河涌水质和生态景观功能。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严格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对规模小、污染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积极探索建设可持续消费模式,加快建立和实行“绿色产品”、“节能认证”、“绿色标签”等“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提升工业产品环保质量,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行为。促进环境友好产品的出口,推行绿色包装和强制回收制度,提高循环利用程度。
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继续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所有县城镇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管理,确保达标排放。2007年底将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吨提高到0.5元/吨。加快建设兴宁、梅县、蕉岭、大埔、丰顺、平远、五华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部分人口密集的中心镇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力争到2010年,全市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1.2万吨。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各县(市、区)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畜禽禁养区,严禁在畜禽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走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提高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6、全面开展区域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突出崩岗治理,紧紧围绕流失量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治理后见效慢等热点、难点问题,兼顾面上水土流失区的治理、实行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防护体系,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16km2,种植水保林132.79 km2、经济林果22.53 km2、种草38.72 km2、封禁治理377.12 km2。搞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等非工程措施,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