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城区内车辆运行有序,严禁乱停乱放、挪套号牌、遮挡号牌、假牌假证、越线穿插、随意掉头;规范步行街管理;规范占道经营,取缔店外经营,做到游商归市,坐商归店,早夜市按时开市、撤市,市闭场净;公交客运车容整洁,手续齐全,文明服务;站牌设施完整、干净、整齐;火车站广场管理规范,卫生整洁,无乱停乱放、无宰客甩客。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忻州公路分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市客运管理处、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忻州火车站,开发区管委会、忻府区政府、顿村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
3、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到人;城区道路保持清洁,生活垃圾点(站)设置合理,定时倾倒,定点清运,日产日清,密封运输,分类处理;建筑垃圾统管统运,环城道路、城乡结合部分级管理;垃圾桶、垃圾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齐全整洁;洗车业规范;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洒、无乱吐乱扔;城区街道路面平整,排水畅通;井盖水篦齐全,随损随修;天桥、立交桥保持整洁,运行安全;清理主要街道路沿石爬坡。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爱委会、市环卫处、市政管理处,开发区管委会、忻府区政府、顿村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
4、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各类经营场所、饮食摊点等的燃煤锅炉、茶炉、炉灶产生的煤烟、油烟及经营噪声污染进行治理;加大对料堆、煤堆及建筑施工场地等扬尘点的封闭、抑尘管理,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开发区管委会、忻府区政府、顿村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各有关排污单位及个人协同配合。
(二)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
在实施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广泛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集中力量实施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抓好公园、广场、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城区景观等的管理,在各居民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生产、生活院落,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小区、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以点带面,共建文明卫生城市。
城区绿化要统一规划,绿篱绿带高矮均衡,修剪整齐,保持清洁,无缺株断带、无残枝败叶。城市照明设施安全无损、整洁明亮,亮灯率达95%以上,路灯杆无小广告。人民公园、绿地广场等要以人为本,管理有序,保持环境优美,保证游人安全。创建文明卫生小区、单位,要力争做到环境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治安秩序稳定、公共服务到位、服务设施齐全、道德风尚良好。由市建设局牵头,市房管局、市园林处、市照明管理处、市人民公园及各广场管理办公室、市物业指导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忻府区政府、顿村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及各小区、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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