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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黄南州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第一梯队为本地森林消防队。由县级指挥部调动辖区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组织扑救。必要时,州指挥部可调集辖区内其他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第二梯队为公安、武警和消防队。由州指挥部商请当地公安、武警和消防队进行支援。当需要跨州调动扑火力量时,由州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第三梯队为解放军部队。根据扑火需要,由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黄南军分区就近调集驻军支援。

  (九)火案查处

  州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未设森林公安机构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查处工作。

  (十)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做到统一组织、把握时机、真实准确、注重实效。

  (十一)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解除本预案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火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受害森林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二)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政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

  (三)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六、综合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州、县、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后备力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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