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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规划的通知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3)深入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健康教育的承诺、政策、法规、组织和环境的支持作用。继续开展健康教育社区行、乡村行活动,逐步普及疾病预防、合理营养、适量运动、健康行为、健康道德和心理卫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继续办好大连健康讲坛,在形式内容上推陈出新,注重在健康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主管部门:爱卫会、卫生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4)继续推进“优生优育”活动。经常性地向市民宣传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知识。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倡导使用安全套。加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服务指导。
  主管部门: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妇联、总工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5)继续推进“健康家庭促进计划”活动。围绕生殖健康服务主线开展计划生育系列服务,动员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家庭建设,使新型婚育观念明显增强,人际关系更趋和谐,科学生育、文明生活、身心健康、守法诚信、幸福和谐成为多数家庭的生活共识。
  主管部门:人口计生委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6)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及保障服务覆盖”活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建立健全城乡救助超市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措施,形成覆盖城乡的救助救援应急网络。
  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局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7)全面推进“自救互救技能普及”活动。组织各类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竞赛和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市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主管部门:红十字会
  协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重点项目
  在建设健康城市第二轮行动规划中,调整项目内容,修定项目标准,制定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估,评出一批建设健康示范街道(社区)、建设健康城市示范乡镇(村)和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单位(场所)。
  (一)建设健康街道(社区)
  健康城市建设的基础、服务主体、服务项目、效果评价都在社区。各街道、社区要通过一系列健康促进活动,使居民的健康理念有所转变,在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方面有明显改变,营造支持性的社会环境和人际环境。各街道(社区)要按照整体推进、个性发展的总体要求,根据大连市建设健康街道(社区)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健康街道(社区)评估指标体系,不断探索和创新建设健康街道(社区)的工作模式。既要依据全市统一部署,也要结合实际,确定并解决若干影响市民健康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的建设健康街道(社区)活动,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主管部门:爱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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