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卫生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市各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
13、司法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禁放法规的宣传。结合普法教育,开展禁放和有限开禁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市民自觉遵守禁放和有限开禁的规定。
14、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禁放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要在禁放时间和禁放区域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
15、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敬老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对新婚夫妇的宣传工作,教育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16、文化(文物)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各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7、园林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各公园、绿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防火工作。
18、供电部门负责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输电线路的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确保供电安全。
19、中山陵园管理局负责中山陵地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0、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1、南京警备区负责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禁放工作,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禁放法规,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2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春节期间禁放和有限开禁相关工作,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同时要加强值班和检查,切实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确保本单位安全。
23、文化(文物)、市政公用、交通(港口)、卫生、教育、民政、园林、供电、中山陵、铁路部门以及在宁中石化、中石油、物资等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单位的工作职责,主动配合各区政府做好行业内、单位内的重点安全保卫单位和部位的调查和确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责任,采取措施,做好隐患排除、安全保卫和应急自救工作。
24、各重点安全保护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禁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及周边安全防范预案,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落实自保自救措施,及时制止本单位及周边一定范围内违规燃放行为,配合属地执法队伍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二)市禁放办各专业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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