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四日
淄博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04〕23号),将市电子行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淄博市信息产业局。市信息产业局是主管全市信息产业的市政府直属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行使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将市经贸委承担的电子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市信息产业局。
(二)增加的职能
1、主管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
2、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信息产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发展,推进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三)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重大信息工程的规划、立项和组织协调;指导信息化人才培养和普及教育。
(四)负责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并进行行业管理;协调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的关系。
(五)负责全市大型计算机网络及国际、国内联网中重大问题的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等重要通信工作。
(六)依法对全市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制定有关网络之间互联互通办法并监督执行;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参与对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电子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信息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推进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信息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