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忻州市今冬明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七日
忻州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11.30”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市安全工作实际,就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站在对人民高度负责、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增强守土一方、保一方平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学校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全市年底年初各项工作收好尾起好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针对前段时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特别是省、市督查组查出的新问题、新情况,迅速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白培中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忠福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福弟 市安监局局长
韩 春 市煤炭局局长
郝兴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齐鸣 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监委、经委、煤炭局、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教育局、质监局、环保局、 旅游局、农机局、水利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商务局、气象局、林业局、中小企业局、国资委、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