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四个部分构成。每个部分之间用“-”单字节字符隔开,总长度为16位字符。
(2)信息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的名称。无论信息以何种格式出现,如文本、表格、图片等,都必须有信息名称。如果信息是文件形式,则信息名称就是该信息的标题,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假如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尽量简短而有意义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
(3)内容概述:指信息内容的简要介绍,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判断信息是否符合他们的需求。概述应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文字尽可能简洁,一般控制在100个字数内。
(4)生成日期:指信息正式发布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
除了上述四项必选内容外,各单位根据实际,还可增加选项内容,如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
(1)文件编号:指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件编号包括发文字号、标准规范类文件的统编号等。文件编号作为专指性很强的文件代号,为引用和检索文件提供便利。
(2)发布机构:即信息的责任者,是对信息进行创造、负有责任的机关或团体。信息由几个政府机关共同编制的,主办机关为发布机构
(3)公开日期: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具体日期。明确公开日期,可以监督公开部门是否按
《条例》第
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将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索引号编制方法
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类别号、年度号、流水号四个部分构成。每个部分之间用“-”隔开,结构如下:
B×××-××××× -××××-×××
地区及部门编号 类别号 年度号 流水号
1.地区及部门编号:它是由4位字符组成。前两位为地区编号,其中第一位为市别编号(无锡市为B),第二位为市(县)、区别编号,均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表示。后二位为部门编号,一般用两位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编写。市(县)、区别编号和市级机关的部门编号由市统一规定(见下表)。
各市(县)、区别编号一览表
┌──────────┬─────────┬──────────┬─────────┐
│ 市级 │ BA │ 滨湖 │ BF │
├──────────┼─────────┼──────────┼─────────┤
│ 江阴 │ BB │ 崇安 │ BG │
├──────────┼─────────┼──────────┼─────────┤
│ 宜兴 │ BC │ 南长 │ BH │
├──────────┼─────────┼──────────┼─────────┤
│ 锡山 │ BD │ 北塘 │ BI │
├──────────┼─────────┼──────────┼─────────┤
│ 惠山 │ BE │ 新区 │ B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