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设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必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8条至第13条只需列出与本单位相关的内容: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依申请公开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公布时间为每年的3月31日前)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
8.行政事业性收费
9.政府集中采购
10.行政许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
八、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要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法和手段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市档案馆、图书馆要开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本的集中查阅场所;各单位要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送交机制
各部门要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其目录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局。此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应明确可否公开,可公开的,应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本原件和电子文档报送一份到市档案局。
十、加强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所属乡(镇)政府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各有关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所属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办事)公开的指导、检查与考核,督促其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于2008年4月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进工作不重视、拖延全市工作进度或因工作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无锡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
2.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及目录格式;
3.××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4.××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5.无锡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结构。
二○○八年一月四日
附件1:
无锡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指导和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原则
目录的编制要遵循稳定性、关联性、标准性、精简性、统一性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检索查找有关政府信息。
二、编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