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职责、确保经费。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及市、区县级政府机关管理的大型公共建筑的相关工作;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所辖行业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相关工作;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范围内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工作。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各级财政应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的经费予以积极支持,同时争取上级财政对此项工作的支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和专题讲座、技术培训等形式,积极宣传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宣传和推广节能管理模式、技术应用、制度建设等方面成功经验,营造有利于促进建筑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4、研究先行、技术支撑。选择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实践经验的建筑节能科研、教学机构,整合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和科技服务,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逐步形成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试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
附件:
南京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试行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建科函〔2007〕271号)的要求,为开展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试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1、筹备成立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在市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2、开展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根据部、省规定,制定相关方案,进行能效公示。逐步建立起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