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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漯河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肤,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
  2.接种禁忌症: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对鸡蛋等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
  3.注意事项
  (1)接种疫苗要严格掌握禁忌症,避免空腹接种。
  (2)接种免疫球蛋白者和1个月之内接种过其它减毒活疫苗的儿童,推迟1个月接种。
  (3)开启安瓿前应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安瓿标签不清、有裂纹、容量不足和存在摇不散的凝块等现象,一律不得使用,统一上交到市疾控中心进行处理。开启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液接触到疫苗。
  (4)在各接种点应备有急救药品,在接种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严重的局部反应或全身反应,如发现接种反应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疫苗冷链运转及供应要求
  一定要严格按照冷链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基层接种单位要根据各级的冷藏能力及工作进度,合理安排疫苗的供应发放进度,保证疫苗质量。
  (六)实施现场接种
  本次强化免疫实行属地管理。为保证接种质量,接种方式采取定点接种,即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的接种应在校(园)内选择符合预防接种条件的场所进行定点接种,并配备应急处理异常反应的人员和药品。全市预防接种门诊都要设立接种点,每个接种点要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员、接种员、记录员各1名)。对流动和散居儿童就近在接种点接种,对未到场接种的接种对象要耐心、反复地引导和动员;对未登记的接种对象要及时进行补登和接种;对居住分散的农村接种对象和经反复动员仍未实施接种的,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进行接种。
  (七)注意安全注射,确保安全接种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要作好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的监督检查、登记回收和正确消毒毁型处理。对于报告的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调查,妥善处理。
  (八)加强麻疹强化免疫卡、证、册的接种登记工作
  本次接种的7岁以下儿童要记入接种卡、证,其它年龄组儿童要登记在册。本次接种不作为基础与加强免疫的针次,本次接种完成后,间隔一个月仍按原免疫程序实施麻疹疫苗接种,同时做好接种率的统计报告和接种率监测。各接种门诊应于完成现场接种后及时统计接种登记表,并逐级上报。具体上报时间:接种单位于2008年2月20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接到乡级报告后1周内完成统计汇总和工作总结并上报市级疾控中心。各级上报的接种率数字必须真实,严禁为完成任务而虚报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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