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方法和步骤
时间从2007年12月21日起至2008年3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2月22日至2008年3月25日)。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检查、整治、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过程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灭火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8年3月26日至2008年3月30日)。各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对本区、本单位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站在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高度,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听取消防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积极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封的封,决不姑息迁就,彻底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