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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7〕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政府于2007年11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我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后,市政府对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律责任和义务意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思平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陈胜兴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安监局、贸工局、教育局、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城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学斌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许东平和市安监局副局长王晓星担任。

  三、责任分工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全面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一畅两会"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管辖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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