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核应急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市核应急专家咨询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由省和市核安全、辐射防护、放射医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市环保局核应急与辐射环境管理科负责人兼任专家咨询组秘书。其职责为:
(1)参加市核应急办组织的活动,提供咨询建议;
(2)发生核事故(事件)时,协助省核应急专家咨询组研究分析事故(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
(3)参与对公众处置核事故(事件)工作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2.1.4 市核应急监测行动组组成和职责
该行动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卫生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其职责为:
(1)参与编制、修改市核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和执行市核应急监测预案和有关实施程序;
(2)负责市核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维护设备,培训人员;
(3)配合省核应急监测小组对核电站及其周边地区的日常监测;
(4)配合省核应急监测小组对核应急事故(事件)现场监测及场外应急陆、海环境辐射监测(人员的剂量监测除外);放射性烟羽的空中监测和烟羽追踪、地面放射性污染的空中航测;场内应急监测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接收和获取场内有关数据;开展事故(事件)定性定级评估工作;
(5)配合省核应急监测小组对食品和饮水监测的仪器、设备、试剂的准备,事故(事件)发生时食品和饮水的监测、检测及控制食物和水源的放射性水平;
(6)配合省核应急监测小组及时传送各种监测结果和数据;
(7)定期组织本组应急演习,参加核应急综合演习。
2.1.5 市核应急通信行动组组成和职责
该行动组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分公司参加。其职责为:
(1)参与编制、修改市核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和执行市核应急通信预案和实施程序;
(2)保障市核应急指挥中心音频、视频等信息采集系统的畅通;
(3)配合省核应急通信小组负责核应急过程中的车载通信及各小组之间无线通信的保障工作;
(4)配合省核应急通信小组负责核应急过程中各应急机构与当地其它部门通信联络的协调工作;
(5)负责市应急通信系统维护工作,保持应急通讯系统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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