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衢州市区域能耗平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原则。节能降耗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定期对各责任主体节能降耗工作进行督查。对用能企业主要采取能源利用监测(审计)等措施,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逐步规范企业用能行为。

  四、节能降耗工作措施

  节能降耗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针对各产业能源使用情况,按照重点突破工业节能降耗、推进全社会共同节能的工作思路,采取有针对性的节能降耗工作措施。

  (一)控制增量、调优存量、淘汰落后,重点突破工业节能降耗。

  1、完善重大用能项目决策程序,提高新增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项目控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投资导向目录,推进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切实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上一般性工业项目的单位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原则上应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单位工业产值综合能耗水平,对单位工业产值综合能耗虽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平均水平、但具有行业创新性或对区域经济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龙头性项目,由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小组决策。继续深化工业项目落地决策咨询服务协调制度,制订实施《衢州市工业投资项目能源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年耗能3000吨标煤或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实行能源评估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园区)要严格贯彻落实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科学组织新项目布局,形成有机的产业生态网络,实现各产业功能区块和产业集群内的资源能源循环利用。

  2、加快节能共性技术和高效设备推广使用,提高存量企业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化工行业余热、余压、余能回收利用工作。积极鼓励金属制品企业采用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纯烧高炉煤气锅炉发电技术、低热值高炉煤气燃气轮机技术、转炉负能炼钢技术以及干法熄焦技术等。新上新型干法水泥项目一律同步建设纯余热利用装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订能源监测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既有的低效电动机、风机、水泵等高耗能设备监测工作,3年内对所有年用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实现监测全覆盖。按照每年25%更新淘汰目标,制订低效电动机、风机、水泵等设备的更新淘汰政策。要加大高效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创新节能降耗工作机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电机及变频调速等节电技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