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猪肉市场监管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5月份以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猪肉经营主体资格、上市肉品质量和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猪肉违法经营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猪肉市场秩序。近来,我省猪肉市场价格继续上涨,部分猪肉经营者借机屠宰出售不合格猪肉,牟取暴利,相关新闻媒体报道了一些地方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省上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责成省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猪肉市场监管。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是猪肉等副食品销售旺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务必要切实履行职能,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把猪肉入市质量关,严厉查处市场上销售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的违法行为,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市场猪肉质量安全。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打击无照经营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企业登记注册规定,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开办生猪屠宰企业,必须持有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定点屠宰资格证明,且手续齐全合格,方可予以登记注册,无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定点屠宰资格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开办经营猪肉、牛羊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予以注册登记,无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年检验照和日常巡查监管,严格依法清查生猪屠宰企业和猪肉、牛羊肉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肉品的行为,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
要以生猪屠宰场点为重点,以城区肉食品市场为重点,以猪肉、牛羊肉、禽蛋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回头望”。要对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小摊点、小杂食店、定点屠宰厂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看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是否还存在媒体反映的类似问题。以食品市场“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五项制度,严格规范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辖区生猪屠宰厂和猪、牛羊肉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规范,严格检查经营户证、照;查验上市肉品“三章两证”(陕西省定点屠章专用章、肉品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凡“三章两证”不全的肉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对检查出的违法经营行为,要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档案,严格实施企业信用动态监管,规范、引导肉品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各市局要强化市场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明查暗访、重要情况及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的方法,进行检查、督办,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市场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