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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上海市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从方便服务对象出发,使用设计网站首页,采用集约型模式,将“企业纳税人”、“预算单位”、“社会公众(财会人员)”分设成三种不同风格的用户主页,与“完整主页”界面融合形成网站主页的四个组成部分,以帮助不同需求的用户快速、便捷地寻找各自所需的信息与服务。要从服务对象需求出发组织网站内容,财税网站设财税信息、政务公开、财税公告、网上办事、财税法规、咨询投诉和财税文化7个频道,提供财税系统政务公开、财税信息、财税网上办事及查询、财税问题咨询和投诉等内容,并提供信息搜索、用户订阅和电子地图等辅助功能。
  3、服务。针对各时期热点问题,把相关的基本知识、法规、公告、网上办事、咨询等内容结合在一起,为定向需求用户提供快捷、集约的“一窗式”服务;开设《市民-财税零距离专栏区》,通过分析各类用户需求和浏览习惯,结合财税业务特点,将社会公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一门式”专栏、专页予以集中展现;
  针对服务对象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财税业务管理数据库资源,逐步提供服务对象自身信息上网查询的业务拓展。
  4、创新。按照财税信息化发展整体规划,以网上办事作为创新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步将“用户需求迫切、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应用效果明显”的财税公共服务项目在网站上推出,着力于整合业务环节、减少办事流程,逐步实现财税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网站系统之间的数据自动传递。
  5、拓展。“3A”服务:逐步建成一体化的应用平台,以上海财税网站为主体,整合多元化服务渠道,通过与后台业务、管理系统的直连,提供“3A”服务,即:预算单位、纳税人、社会公众和财税工作人员等服务对象可以以多种方式(Anyhow)、从任何地点(Anywhere)、在任何时间(Anytime)进入“网上财税”系统。
  (四)积极探索开展短信服务功能
  1、建设。结合税收综合征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同步着手调研、设计、开发市级层面手机短信平台,设立多级用户管理体制,强化市局级手机短信平台的发送、查询和监控功能,从技术上为利用手机短信方式开展纳税服务提供保障。
  2、整合。结合“内门户”系统建设,将市局级手机短信平台整合到“内门户”系统中,构建统一、合理、先进、完善的内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系统内部管理的效能。
  3、服务。系统自动生成类项目:1)告知纳税人涉税事项已办结通知;2)纳税人涉税事项批准期限已到期提醒;3)对纳税人申报、抄税、缴款等事项即将到期提醒;4)催报催缴;5)在待办事宜到期并超过一定天数时,对税务人员的提醒。人工管理类项目:1)告知纳税人相关政策、流程、表式等变化,需要纳税人及时办理的通知;2)对税务工作人员的会议及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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