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赣发改地区字[2007]1649号)


有关设区市发改委,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江西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

前  言

  以工代赈是我国农村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由政府投资建设旨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工程,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搭平台、打基础,同时,通过组织扶持对象参加工程建设以获取劳务报酬,直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自1984年实施以工代赈政策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以工代赈在我省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工程,为改善我省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加快脱贫致富进程,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新阶段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时期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一五”专项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在总结我省“十五”以工代赈建设实践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实施范围重点是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适当扶持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
  一、成就、问题与展望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我省以工代赈建设纳入实现江西在中部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着眼于贫困地区的持续和谐发展,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推进了贫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全省扶贫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五”期间,是我省历史上以工代赈投入最多的时期,共投入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0.78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7.152亿元、国债资金3.628亿元;地方以工代赈配套投入2.668亿元,其中省级配套投入9486.6万元。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要求,安排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工代赈资金9.4212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6.3855亿元、国债资金3.0357亿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总数87.4%;安排非重点县内的省定贫困乡以工代赈资金1.3588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0.7665亿元、国债资金0.5923亿元),占以工代赈资金总数的12.6%。五年累计新建、改建农村道路9302公里,架设中小桥梁270座11717延米,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交通落后面貌,提升了贫困地区开放条件和经济发展能力;重点扶持鄱阳湖区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兴建山区小型灌溉工程和农田水毁工程修复及水利抗旱设施建设,先后加固维修病险水库297座、开挖衬砌渠道1053公里、兴建改造电排(灌)站265座装机30414千瓦,共改造中低产田34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41万亩,进一步提升了贫困地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面向贫困人口集中连片的乡村,因地制宜,合理建设“采水、集水、引水和改水”的四类工程,共打明井0.85万口、手摇井2.8万眼,简易自来水工程230处,解决了100.2万人、74.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采取治山、治水、筑坝、护坡、封山育林等措施,累计治理小流域面积56.2万亩,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并因地制宜建设了一批优质脐橙、早熟梨等林果示范基地,辐射和带动周边贫困地区群众发展果业37.3万亩,提高了贫困地区山地资源开发效益;积极组织贫困地区群众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及时发放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十五”期间全省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共发放劳务报酬达15439万元,成为贫困群众直接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