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储备专家资源,组建全省第二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2008年一季度,在全省第一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届满后,省人口计生委和省卫生厅将协调中国医科大学、省计划生育科研院等单位组成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各市、县级人口计生委也应按期组建本级第二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有效利用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各级科技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中的重要作用。
十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借鉴大连地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数字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在全省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加快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建设步伐。国家、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县级服务站和省优质服务示范站(所)要率先实现技术服务数字信息化管理。2008年后评选推荐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数字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较高的单位。
十六、重视科技统计,优化全省人口计划生育科技统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对科技统计内容和项目的要求,2008年省人口计生委拟重新修订辽宁省计划生育科技统计报表。各级人口计生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完成全省科技统计报表的数据收集、填报工作,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省人口计生委将对每年的科技报表质量做出评价。
十七、加强信息交流,及时组织、编辑和报送人口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信息。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定期向国家人口计生委上报本省科技工作信息。各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处)至少每两个月向省人口计生委上报一份反映本市人口计生科技工作的信息。要求信息反映的情况实、内容新、有特色、可借鉴,文字精良。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将择优及时在本委网站上登发信息,并向本委刊物推荐。每年信息工作将列入科技工作考核。
十八、加强部门合作,积极配合妇儿工委、卫生、民政、科技等部门,共同做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科技进步等有关工作。
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艾滋病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优势,围绕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参与本地区艾滋病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