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稳定粮油肉市场。努力抓好农业生产,认真落实扶持粮食、油料、生猪、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油料生产,扩大冬季蔬菜生产,做好畜禽防疫工作。组织好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主要食品的市场供应,切实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继续加强对主要食品的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变化走势,及时提出相应调控建议。必要时及时启动实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
四、切实保障成品油供应。省发展改革委和中石油河南分公司、中石化河南分公司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稳定工作。要加大成品油、天然气和液化气的生产、调运力度,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及时解决生产、运输和日常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成品油特别是柴油的市场供应。中石油河南分公司、中石化河南分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把销售关,对参与高价倒卖成品油牟利、造成断供、影响市场秩序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河南境内炼油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增加供应量,优先保证省内市场供应。
五、加强市场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调整的相关政策,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价格执行情况和库存水平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成品油出厂、批发、零售价格和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超过正常水平囤积成品油、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零售企业不得组织容易引起踩踏、人身伤害等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低价促销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道路客运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涨价行为。
六、加强宣传和引导。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价格法律政策,报道政府为稳定成品油、食用油、猪肉等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客观、理性对待价格变化,消除涨价心理预期;要组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乱涨价行为。要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教育,引导经营者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运用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价格。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切实做好节电节水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