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价格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价格举报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切实做好价格监测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粮食、肉类、食用油、禽蛋、蔬菜等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医疗、教育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落实主要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工作,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合理的调控建议,重要价格信息执行专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制度。如出现群众排队集中购买、价格异动情况,要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四、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市发改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在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多时,及时提出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建议,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保持社会的稳定。相关部门要将对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继续实施现有政府补贴政策。保障大中专学校学生的生活,要安排好大中专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对困难学生的补助,保障大中专学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市场供给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影响物价总水平,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狠抓各项促进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区(县)、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领导、狠抓落实,绝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
(二)切实落实“菜蓝子”行政领导负责制。保障“菜蓝子”供应,是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要坚持和加强“菜蓝子” 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及时协调解决“菜篮子”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好肉禽蛋菜、食用植物油、牛奶等主要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同时,继续扩大小麦种植面积,对乌昌地区现有可调小麦进行统一调配,主要保证大型面粉厂加大生产,对面粉出厂价实行最高限价,确保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秩序;鼓励扶持养殖业发展,落实国家养殖保护政策,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努力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正确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