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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07年度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四、考核指标评分办法
  按照考核指标的数量特征,将考核指标评分办法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上年同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此类指标有: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进出口总额及外贸出口额、利用外资规模与质量、实际引进内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民营经济增加值、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2项指标。
  第二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此类指标有:社会保障工作、农村植树造林2项指标。
  第三类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即实行加分和减分的评分办法。其中,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的指标有:环境保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市做出突出贡献3项指标;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减分的指标有:旅游重点工作、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谐社区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6项指标。
  第四类既有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又有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此类指标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业和再就业、资源节约利用、经济协调发展、行政效能建设、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6项指标。
  五、考评程序
  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做好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查工作,并按规定要求,于2008年1月30日前将本地区2007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分别报市政府各考核部门和市统计局。
  市政府各考核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各自承担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按照规定的评分办法评分后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经过审核、统计汇总后报市政府考核办,经市政府考核办审核后报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市政府审定,并采取一定形式公布考评结果。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考核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委、交通局、信息产业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地税局、质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府金融办、政府法制办、信访办、港口口岸局、旅游局、文明办、国税局、工商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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