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合政〔2007〕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8-2012年)
为全面推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纲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合肥发展结合起来,为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显著增强;
逐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初步到位;
基本形成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和机制;
市和县区、乡镇三级政府间以及同级政府各部门间职权划分明晰、职能配置合理;
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基本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
基本形成行政应急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纲要》的总体要求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2008年-2012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