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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7年深圳市人事年报统计和公务员专题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人事统计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和报盘,请各单位迳送我局流动调配处(市民中心西区1042室)。

  七、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深圳市盛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3263961,21680299,联系人:王卫;

  (二)公务员专题统计软件使用技术支持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82108371,13826534319;

  (三)有关统计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联系人:许虎,电话:82001713;

  2.深圳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联系人:刘铁江,电话:82108371,82108373,传真:82001748。

  附件:公务员专题统计有关问题的说明

深圳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公务员专题统计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尚未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如何统计?
  分为两种情况:
  1.尚未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我省就是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两家,政府口就是省人事厅)批准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包括正在审批过程中的单位)。此类单位不列入此次统计范围。
  2.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但目前尚未完成公务员登记工作的机关(单位)。此类单位列入此次统计范围,具体按如下办法填报:
  只填写《参照管理人员登记情况》,其中“单位情况”按照“未完成登记工作的机关(单位)”填写, “人员情况”不填写,其余各表均不填写。
  二、已登记的公务员离职未办退休手续的,如何统计?
  中组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规定:对经组织批准在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目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鉴于他们实际已经离开公务员工作岗位,可将这部分人员与其他在岗公务员分开进行登记,单独统计。
  这次专题统计中,此类人员暂不列入统计范围。(实际上,在机关干部统计表中我们也没有统计)
  三、已登记的公务员中,有些人员已交流到事业单位或企业任职,还有一些人员辞职经商,如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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