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明电〔2007〕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省安全培训情况,切实提高培训统计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培训信息统计是安全培训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为促进安全培训决策科学化、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但是,目前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在机制、内容、手段等方面明显滞后,一些地方和单位人员不落实,原始记录内容不齐全,甚至出现了虚报、迟报、漏报等现象,影响了统计质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措施把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对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强化对安全培训统计数据的审核。上报安全培训统计资料,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必须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坚决杜绝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切实落实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督促企业和各级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各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本企业培训信息统计数据,防止漏报、虚报以及逾期不报等现象,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四、建立安全培训信息年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内容,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要认真组织填写附件表1至表5,同时对本市上年度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总结,每年1月10日前将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李春,电话:020-83135909,传真:020-83135922),本地区安全培训工作书面总结材料和表格电子文档请发送至:Lyh_801@hotmail.com。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