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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非煤企业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长春市发生事故32起,死亡35人,同比增加7起,多死亡9人,分别上升28%和34.6%,比全年控制指标多8人。

  白山市发生事故9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2起,多死亡1人,分别下降18.2%和上升8.3%,比全年控制指标多7人。

  通化市发生事故17起,死亡19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30.8%和35.7%,比全年控制指标多5人。

  延边州发生事故19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11起,少死亡2人 ,分别下降36.7%和8.3%,比全年控制指标多3人。

  松原市发生事故6起,死亡9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50%和125%,比全年控制指标多3人。

  四平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7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100%和55.6%,比全年控制指标多2人。

  辽源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持平,比全年控制指标少3人。

  白城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同比持平,比全年控制指标少1人。

  以上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还不够深入,建设、施工等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还未落到实处,“三违”现象大量存在。为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建筑、质监等部门加强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限期认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上。目前已进入年终岁尾,各项生产建设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严防不顾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赶工期抓进度、违法违规突击生产、突击施工问题出现。

  (三)严格规章制度,加大反“三违”的工作力度。今年以来,一些单位事故频发,究其原因,这些事故绝大部分是由于施工单位或从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这也暴露出部分单位在规章制度执行环节上仍存在严重漏洞。各单位要切实把反“三违”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力气,不断加大对执行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让每个从业人员都做到切实掌握和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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