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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企业发展节约型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重点企业发展节约型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经[2006]007号)


市有关企业:

  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节约型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为此,国务院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省、市政府也分别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实施方案。为了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经委确定50户企业作为重点,加强发展节约型经济的工作(50户重点企业名单附后)。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重点企业发展节约型经济的工作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淡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

  要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约束的矛盾,必须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市经委确定的50户重点企业,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资源消耗方面,在全市都占有重要位置,抓好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推进全市节约型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各企业应高度重视发展节约型经济的工作,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责任制;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这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

  我市工业系统发展节约型经济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末期,工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平均下降5%,年节能150万吨标准煤;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降到75立方米以下;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力争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在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为初步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城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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