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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贵阳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贵阳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5〕8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5年贵阳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2005年贵阳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贵州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办发〔2005〕41号)文件精神,根据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05年食品药   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以粮食及粮食制品、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茶叶、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酒、桶装饮用水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饭馆,学校和建设工地食堂、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各类问题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营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

  (一)深入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1、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推行高毒农药销售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继续加大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力度,突出抓好蜜蜂养殖滥用药物问题;三是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整顿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扩大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的监测范围,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监测结果公告、农产品品质公告、农产品认证公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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