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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印发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第二十九节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增加居民收入。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努力增加在岗职工工薪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到“十一五”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逐步解决部分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认真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育体制改革,推进产业化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创造更多更好适应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创办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群众身体素质。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任务,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功能的发挥,巩固县(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疾病预防信息系统,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提高突发性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综合性医院和特色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妇幼卫生保障水平。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县、区和中心镇计划生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实施“银发工程”,重视老年服务,建设保障老年人健康需求的老年公寓及老年康复中心。

第三十节 积极创建平安蚌埠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保障社会安宁有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强化公检法司政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信访工作,建立信访法治秩序。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成淮河流域气象中心,实施人防指挥工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防护、消防中心(站)设施以及城建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十一节 加强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自治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增强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普法工作。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
  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全市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全市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树立蚌埠人民干事创业、开拓进取、诚信友爱、文明守礼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

第三十二节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的要求,完善市县级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相衔接的分级分类规划管理体系。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加强规划的审批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的规划编制程序,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发挥规划在履行政府职能中的作用,按照规划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确定工作重点。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以推进,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情况的监测,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部门要跟踪分析相关领域的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市发展改革部门反馈意见。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规划与投资的有机结合。按照规划程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投资决定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在决策建设项目和安排投资时,应坚持“规划带项目”的原则,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和任务,研究安排建设项目,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规划鼓励和支持的领域。做好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修订方案,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三节 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善于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敢为人先,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善于根据新的情况、顺应新的形势、谋求新的发展,坚持用务实与创新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科学决策的能力。对上级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努力走出一条适合实际情况的特色发展道路。坚持求真务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深化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把抓工业、抓项目、抓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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