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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  〕 号

(申请人):
  你(你单位) 年 月 日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自提出行政复议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四)

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  〕 号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该行政复议申请转送你机关。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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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五)

责令受理通知书
〔  〕 号

(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
  抄送:(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六)

提出答复通知书
〔  〕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不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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