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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法》有关行政复议期间的规定,除“五日”、“七日”指工作日之外,一律包括节假日。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法律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被送达人拒绝签收的,可以留置送达。
  第四十三条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作的格式文本为标准。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加盖“蚌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印章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保管和使用。
  第四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应当立卷归档。
  第四十六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规则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一)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相关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二)

不予受理决定书
〔  〕 号

  申请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  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三)

行政复议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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