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韩爱萍羽毛球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市韩爱萍羽毛球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2006]7号)


桥口区物价局、桥口区教育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韩爱萍羽毛球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费函〔2006〕2号)精神,经研究,现对你区韩爱萍羽毛球学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普通教学班1000元/生、学期(其中:学费每生每学期500元,羽毛球训练费每生每学期500元);
  后备(羽毛球)人才班(在4-6年级开设)3000元/生、学期。
  二、住宿费:500元/生、学期(房屋面积 28m2,内设床、柜、书桌、空调、卫生间)。水、电不另行收费。
  三、以上收费标准普通教学班从2006年秋季开始试行。后备(羽毛球)人才班从2006年春季开始试行(试行期一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