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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八、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28、进一步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范围,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2006年省财政筹措2.6亿元资金,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51万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6年省财政新增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000万元,达到8800万元。各级政府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认真实施远程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9、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试点县市扩大到41个,地方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农民的补贴,由每人10元提高到每人15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做好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血吸虫病综合治理。2006年,对疫区5000名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治疗,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500万元;对疫区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新增安排3000万元,达到5000万元;对血吸虫病防治经费新增500万元,达到5652万元。继续做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的工作。

  30、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十一五”期间,省财政每年新列专项资金1600万元,省发改委每年安排建设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村乡镇文化站等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推广“农村文化中心户”模式。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

  31、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2006年纳入救助范围的农村特困人口由50万人扩大到110万人,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000万元,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3000万元,按人月平10元标准发放。继续实施“福星工程”,逐步扩大农村“五保”老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人员集中供养的比例。开展孤儿救助,妥善解决好孤儿生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全面提升农村灾害应变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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