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省道205线射洪北段与绵阳三台段联合收费的批复
(2006年1月26日 川交发[2006]4号)
遂宁市交通局、财政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205线射洪北段与绵阳三台段实行联合设站收费的请示》(遂交[200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205线射洪北段37.75公里一级公路,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245号和[2004]25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设滴水岩(K385+200M)1个收费站。按照《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站点设置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省道205线射洪北段37.75公里与省道205线绵阳市三台境内16.8公里实行联合收费设中新收费站(K363+500M),撤除滴水岩收费站。
二、联合收费工作由绵阳市交通局与遂宁市交通局组织管理。
三、联合收费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单位: 元/车.次
┌───────┬───┬───┬───┬───┬───┐
│车型 │一类车│二类车│三类车│四类车│五类车│
│标准 │ │ │ │ │ │
│区 间 │ │ │ │ │ │
├───────┼───┼───┼───┼───┼───┤
│ 中新收费站 │12.00 │24.00 │48.00 │72.00 │96.00 │
├───┬───┼───┼───┼───┼───┼───┤
│其中:│绵阳市│ 3.00 │ 6.00 │12.00 │18.00 │24.00 │
│ ├───┼───┼───┼───┼───┼───┤
│ │遂宁市│ 9.00 │18.00 │36.00 │54.00 │72.00 │
└───┴───┴───┴───┴───┴───┴───┘
注:
1.车辆分类:
一类客货车:8座(含8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1吨(含1吨)以下小货车。摩托车按一类车减半征收。
二类客货车:9座至30座(含30座)客车,1吨以上至3吨(含3吨)货车,20卧(含20卧)以下卧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