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自主知识产权高地
(十五)落实《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大力实施“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支持企业创造、使用、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有效保护企业的创新权益。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作用,努力使深圳成为知识产权强市。
(十六)积极实施专利战略。专利保护要从离散保护向组合专利保护转变;专利申请要从国内申请为主向国内外申请合理布局转变;专利类型要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为主向发明专利为主转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等活动。
(十七)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抓紧组织制定《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确定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战略思路。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并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形成优势产业事实标准。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标准化研究和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经营。
(十八)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以自主品牌创新为着眼点,完善有利于企业品牌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形成“共担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品牌培育市场化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引导、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
六、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公共基础平台
(十九)提升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中的贡献。推进高校教育科研体制改革,尊重学术自由,促进学术交流。将高校科技研究纳入全市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原创能力。加大对深圳大学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努力建成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加强高职教育改革,强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技术学院的办学特色,建设与国际接轨、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大学城建设步伐,创新体制机制,使之成为深圳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聚集平台和高新技术研发基地。积极探索与周边地区高校的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合作研发,逐步实现区域高等教育的融合互动。抓紧研究规划建设新的科研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使其成为培养储备高级人才、开展高层学术交流、孕育重大原始创新的重要基地和载体。
(二十)建设一批创新科研机构。整合现有技术资源,研究组建新的创新研究机构。与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院所、企业建立联合开发机制,利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优势,组织开展前瞻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联合攻关,推动深圳技术创新从应用技术研究向应用基础研究延伸。对国家级和省市级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与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到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国家批准的博士后流动站,政府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