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企业高地
(十)巩固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按照企业发展水平,根据不同梯次企业的需求,分门别类地解决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分梯次培育一批自主创新的企业群体,形成自主创新的企业梯队和良好的企业生态。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扩大以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为中心的集成创新。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激发其原始创新活力,使其成为原始创新的生力军。
(十一)加大对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支持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创业资本资助,科技研发资金对创业投资实行匹配投入。自主创新型企业除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可优先获得土地资源和厂房资源。
(十二)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建立政府采购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对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产品目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
四、发展战略创新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高地
(十三)明确创新产业的主攻方向。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基础、优势和市场前景,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通信、数字视听、软件、新型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化合物半导体等六大战略创新产业,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重大战略产品计划和工程专项,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群,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争取进入世界产业前沿。推动深圳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发展创意产业,形成新的产业发展亮点。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等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超前部署,加大前期投入。
(十四)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提高科技园区的建设服务水平,大力吸引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自主创新型企业入园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虚拟大学园成员院校在深建立产业化基地,完善政府、大学和企业创办的各类孵化器,使创新主体和相关要素在园内高度集聚、交互作用,成为城市重要的创新源。办好各类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