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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6、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计划。依托开放实训中心等机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年内培训“双师型”教师500名。在部分专业的教师中开展技能比赛。协调解决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评定特级校长和特级教师的工作。
  7、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的宏观调控力度,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积极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成人班的规模,特别是扩大本市从业人员和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的招生规模。积极落实教育部年内下达上海有关“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生任务,积极为兄弟省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培养合格的各类专业人才。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大体相当的比例。
  8、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与外省市学校合作举办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以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鼓励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等“品牌”输出。鼓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与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和合作办学。
  继续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贵州省教育厅和德国赛德尔基金会的合作项目,依托上海市电子工业学校等单位,组织云南、贵州职教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年内培训200名。
  9、积极开展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资助的工作。为更好地满足上海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对职业教育的需求,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紧缺专业、艰苦专业,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认真做好对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学生实行学费全额奖学金和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工作。
  二、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成人教育的发展
  10、加快社区教育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扩大社区教育试点范围。在现有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国家级实验区的范围,建立一批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教育的实验工作,使本市19个区县普遍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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