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工作。完成第一批12门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与审定,启动第二批38门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工作;完成艺术欣赏和体育与保健2门学科的课程标准的编制和教材编写的招标立项;进行生涯规划教材的实验及总结,完成语文、数学、英语3门教材的编写与审定,并组织部分教材的试验;完成对24项课改研究课题的结题论证,出版课改课题研究成果集;制定有关网络课程开发的规章制度,完成10门网络课程编制的申报立项、编写和制作。组织精品教材建设和评选。
创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示范性实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校本课程教材展示会。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示范性实验学校的创建办法,并做好申报、立项、审定和创建工作。搞好以“让教法更贴近学生”为主题的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评优获奖课程的交流。
4、不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学分制教学管理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推进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校际之间、相近专业之间、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之间学分互认的机制,鼓励学生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兴趣和实际条件,跨学校、跨专业选择课程和学习方式。
加强对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继续做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录外的专门化名称”梳理论证工作,修改和完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网上备案系统,制定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设置的新专业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及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方案。
5、大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和基础实验室达标工作。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验收办法》,做好第一批开放实训中心建设的验收工作。制定开放实训中心建设CI(环境)设计的要求和开放实训中心的CI(环境)手册。组织第二批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审定工作。继续搞好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
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实验室达标和公共实训中心建设计划(2004-2007)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3号)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基础实验室(语言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校园网电教设备和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制定基础实验室达标验收细则,委托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开展验收工作。制定中等职业学校装备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学校装备工作业务培训和科学研究工作,评选中等职业学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