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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14、以推进中小学二期课程教材改革为抓手,提升教育观念和教学能力
  积极推进二期课改试验推广工作。加强对区(县)全面推进二期课改的指导。认真总结和研究小学一、二年级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推行新课程新教材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2006年秋季高中起始年级全面试行新课程新教材工作。建立教材选用制度,规范教材选用行为。加强对学校实施课程计划的指导和管理。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为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转变教师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模式,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制定二期课改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方案并试点推行。
  15、以加强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教育现代化的人力资源水平
  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构建教师教育资源联盟,加强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继续推进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建立有序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度,全面落实校长职级制。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探索中小学校长上岗资格证书制度。
  继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上海高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开展2006年度“上海高校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启动资金”项目。进一步推进高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等改革。
  16、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目标,加强政府督导功能
  2006年督导的重点是:(1)各级政府、各类学校贯彻法律法规情况;(2)教育财务(包括收费等)等管理情况;(3)学生教育和管理情况。
  三、继续创新突破,推进八大改革
  17、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和评价制度改革。修订并完善本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与考试办法,重点是健全和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减负”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2006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继续扩大高校自主招生的规模。做好试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推进上海市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继续实施创新计划、研究生入学考试“预选制”试点。
  18、探索教育人力资源开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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