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6]1号)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直属单位:
现将《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06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局年。上海教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年工作,使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切实成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上海教育要全面落实和推进2004年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制定和着手实施《上海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继续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体制创新。上海教育要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聚焦各方力量,突破发展瓶颈。要统筹教育资源,加强内涵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努力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为此,2006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把坚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继续落实好八大任务的推进
1、深入推进“树魂立根”的教育和实践
遵照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以贯彻《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2006年要有步骤地进一步深化“树魂立根”的教育和实践。具体内容是:(1)在2006—2007学年全面推行的二期课改中,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把2005年举办市民族精神传承培训班的举措进一步推广和优化;进一步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和深度,提倡“人人是德育导师”的学校氛围。
(2)落实中央18号文件的精神,在开学初和“五·四”之前,在大学生中开展“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理想信念宣传教育活动,依此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扩大高雅艺术进高校的广度,让每一个大学生都有受熏陶的机会;树立先进典型和楷模,形成进步的校园氛围;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实施高校教师学习培训工作,让高校每一个教师成为德育导师。
2、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