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做好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二、加强内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继续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解决“培养基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并扩大试点,将联合培养工作推广到知识产权、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继续推进上海市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试点,开展研究生培养过程检查和培养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硕士学位授权点与学士学位管理。
6、推进本科教育高地建设工作。深化本科专业设置管理机制改革,促进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工程”。开展第二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4批高校精品课程约100门,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完善国家、市、校三级精品课程网络体系。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推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选市级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针,推进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7、继续推进2006年度“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开展上海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协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高校完成新一批大学生职业资格鉴定项目开发。实施高职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优秀教材平台开发项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大学生职业资格创新项目。
8、推动辅导员专业化建设,探索职业化发展的道路。继续推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制定《上海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培训计划》,实行辅导员资格准入制,建设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建立学生辅导员与社会各部门的交流渠道。成立上海市高校学生辅导员协会。加强高校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和职业发展教育。建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市级、区域学生危机干预中心及高校的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危机干预体系,重点建设5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9、继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2006年度“上海高校培养选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启动基金”项目。组织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本市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培训提高。加强上海高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选拔上海高校“领军人才”地方队人选,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团队效应突出的领军人才队伍。
10、进一步推进和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上海风格、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结构合理、学术梯队完整的本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为上海的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