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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几关于延长两国贸易和支付协定的换文

中几关于延长两国贸易和支付协定的换文


  (一)我 方 去 文
几内亚共和国对外贸易、银行部长
阁下:
  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几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几内亚共和国于一九六○年九月十三日曾签订了长期贸易和支付协定,今年该协定已经到期了。
  经过对新协定进行友好和诚挚的协商,双方同意将原协定的有效期延长到一九七○年九月十三日止。
  双方换文作为上述协定的组成部分。
  我请您确认对上述事项的同意。
  部长阁下,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几内亚共和国
特  命  全  权  大  使
(签字)
一九六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于科纳克里

  (二)对 方 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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