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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技术保密协议


  5.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6.补救方法:
 
 6.1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6.1.2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6.2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6.2.1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6.2.2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8.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9.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经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10.生效及其它事项:
  10.1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0.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0.3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0.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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