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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瘦身美容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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