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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补 充 条 款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    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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